02 August 2012

越來越摸不透“簽證”這回事。

等了近十五個月,才等到一個case officer,還是後來叫阿葛狂打移民局的結果,後來真的在七個工作天收到一封來自移民局的信件,內容如下:
 信件開頭
因為一開頭信件是說"I refer to your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on partner grounds,,,,,,",我還特地跟阿葛提了一下,不是temporary residence嗎?阿葛回我說:我們是temporary residence跟permanent residence一起申請的,所以她說的沒錯啊!畢竟我連temporary residence都還沒拿到,所以我們當下的結論是『以permanent residence為主,但是這次應該還是以temporary residence為主』這樣。
後來在網路上查的結果是,通常permanent residence的,都是要再寫另外一個延伸的表格跟再一次兩位888證人,也要寫那落落長的自白書,且期限是60天;而我的是普通的AFP+健康檢查跟一堆延續的證據罷了、而且還是限制28天。
所以更加確定只是temporary residence了咩。

上週五(七月27日)在網路上預約了medibank的健康檢查,然後也攜帶了form 26form 160到現場,其中有幾個項目實在很模糊,因為不知道該怎麼填寫:
你在這裡多久了?
不知道這個迄算日數,是怎麼算的?從我WH入境開始算嗎?還是?
再來是我真的不知道我目前持有的簽證是哪一個?
後來到了答案是medibank問到的是:
從WH開始算起,跟我目前持有的是"BVA“,這樣。

再來,“打算在這裡從事什麼工作?”這題,也問倒我了。
最好是可以預知未來... ...
後來跟櫃台人員討論的結果是先填上”希望能夠從事工程師方面的工作”,這個答案是櫃檯先生問我:在臺灣是學什麼的?然後是從事什麼職業?,,, ,,,所得來得結論。

接下來更傻眼的事情發生了!
原以為這次很謹慎的穿了一整套的underwaer去體檢,應該沒什麼好尷尬的事情,且表格的事情也一一在櫃台先生的幫助下完成了;在“體檢面談沒想到到了“體檢面談”這裡的時候,這位很親切的おばあさん いしゃ告訴我說:我的有一欄跟她電腦顯示的資料不太一樣:
PTV
因為在她電腦資料的顯示是說我應該是permanent residence,而我又在表格上寫說我是申請temporary residence,她說她要先聯絡移民局問問看到底我是哪一個?
然後我就秀給她看移民局給我的信件,接著她就說,應該是這封信件這句為主:
這項
「所以我應該是以permanent residence為主沒錯!」她這樣告訴我。
然後我就解釋說,可是我還沒有拿到temporary residence耶,而且據我所知,我要等到明年四月才有可能有permanent residence資格,且這次準備的資料跟一般所得知的permanent residence資格準備的完全不一樣啊!這樣真的很奇怪噎!
接著她就把我這項給劃掉,重新寫過,留下我這個錯愕的表情跟疑惑的心情,就是了。

{補充一下,這位親切的おばあさん いしゃ知道我目前待業中,還安慰我說,沒關係,等待簽證是一件很無奈的事情,簽證下來一切都會比較好規劃的。
這還是第一位在地人士這樣跟我說的(除了阿葛之外),讓在下當場好溫暖啊,因為那種心情是很複雜的啊!}

總之,一整個就是一個謎,要等到整個資料寄出去,得到答案時候,才能揭曉到底是哪一個嚕。

再來就是這次要我們準備的資料中,有一個讓在下覺得很不蘇福的事情是:
這項
唉,好複雜的心情吶。 >_<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