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November 2010

適時的拒絕,是必要的!

回憶,就像水裡漂浮的葉子,不知道哪個時候,會觸碰到哪段回憶。
看完WTO姊妹會的一個主題“誰不曾嚇到皮皮挫“突然腦海中憶起一個許久的往事。

記得小二小三的年紀,當時是標準的鑰匙兒童的我,在一天放回家的路上、已經走進自家的社區,眼看著再幾棟就可以到家了;這時突然冒出一個中年男子,跟我說“他尿很急,很想上廁所,但是找不到廁所可以上,可不可以先上在我的身上?“(年代有點久了,所以只記得大概的情況是如此)
當時我傻傻的,並不知道這個是啥麼意思,就當下點頭答應他了。
只記得他帶我去離家裡隔幾棟的一個天台,在他準備要打開天台的門的剎那,我下意識的跑掉了,就這樣頭也不敢回地跑到附近的阿姨家;記得我好像也沒有說什麼,只說突然想找表姊之類的。就這樣待在阿姨家看到我老哥下課回來(當時他讀國中),才跟著他回家。
稍微長大一些,才知道其實當時的我還蠻危險的,如果在傻一點的話,應該那個時候可以上社會新聞的一小角了吧!?
只能當時慶幸,那個中年男子並沒有抓住我,到現在我都還可以記得當時他拉著我上樓頂、爬樓梯的時候,那隻抓著我顫抖的手。。。

另一件是發生在讀高中的時候,在中壢圖書館看書,中間跑去上廁所,遇到一位老伯,一隻手握住他的生殖器官,另一隻手拿著橡皮筋,站在我面前說“能不能用這個(橡皮筋)幫我綁起來?我覺得很不舒服。“
當時的反應是,冷冷的看他一眼後,回應他:“你可以去警察局尋求幫忙“,就走掉了。


當然來澳洲之後,遇到更多,也蠻多很誇張的事情。
例如,在農場的時候就有遇到,在工作的時候,把大家都分散開,然後工頭或老闆就會來跟妳說些五四三的,也有遇到過從背後突然抱住妳的;
也有的是,妳工作很認真,只有妳得到這份工作,然後隔天去上班之後,就對妳毛手毛腳的;
還有一個是在backpacker hotels的mix dorm內,直接爬上床邊一起共枕,幸好我反應很快地跳下床;
在火車上其實是最容易被搭訕的地方,第一次遇到還傻傻的以為,對方可以拿來當練英文的對象,但是有一些卻是另有目的的;
更誇張的是,也遇過被雇主要求做伴侶的~可以幫忙申請居留證的(他不知道其實我比較哈日本居留證)。。。
以上的種種,其實自己真的要懂得說“不(NO)“!要不然真的是不僅讓自己留下遺憾或者是悔恨。

以前不懂~可以打電話申訴這些狀況,尤其是那些以為亞洲女生很好騙(上)的惡劣雇主,現在回想起來,也無從可考;但是,無論真的到哪裡,即使是隨性、沒有目的的自由行,起碼真的都要事前準備當地緊急意外連絡的方式!

可以請參考這篇~實用文章。

14 November 2010

"血汗(尿)工廠" 另感

今天看到微博友人在談論富士康之前連跳十二人,所以這間公司頓時被揭發出血汗工廠的內幕,也聯想到之前看新聞挖挖哇節目中,于美人講的一個黑色笑話:老闆如何判別員工是否為認真的好員工?就是去看員工小便後的顏色,深黃色表示還不錯,有帶血色的尿液表示他真的為這個工作勞心勞力。(以上只是大概意思,因為已經忘記完整內容了)。
突然喚起之前在Melbourne China town一間日本餐廳打工的記憶,雖然我舊的blog已經提過這段往事,而剛好前幾天在plurk(會提起的原因是剛好那天在China town巧遇到餐廳主管)被另一個網友問起,是不是很恨她們?←這句話真的有讓我嚇到驚醒的感覺;老實說,現在回想起來,自己根本就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因為那個時候面臨的並不是只有工作上的問題,至於沒想到過”恨“這個感覺,當下的感覺是,這些港仔她們根本不懂得“社會“到底是怎麼回事,被父母送出國唸書,打這份工作只是想讓自己的零用錢可以滿足她們物質上的需求罷了!哪還記得“菜鳥“的心情?

幸好並感謝上天有眷顧到我,當時還有一個選擇,所以才有辦法全身而退,不然絕對有機會寫到痛恨這群無知港仔的文章。
果然,人的問題,真的才是最難解決的!
↑ 節自於“這個網站"
“恨“無法解決問題,唯有“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放下問題“,才是最好的。
人生在世,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讓自己快樂一點&充實自己多一點,把每一天當作是最後一天來看,才不會死後留下悔恨;人一定都會死,只是看怎麼死罷了!

12 November 2010

@Kosciuszko National Park NSW

↑ Snowy Mountains
"Snowy Mountains"是澳洲最高的山位於Kosciuszko National Park內,因為季節已經是半個春天的11月份,所以並不知道是否山上還是仍有積雪;我們正在煩惱說,要直接殺去看野生Platypus還是要去看雪?後來,決定還是衝Kosciuszko National Park,所以才會有這張美美的雪照。
↑↓ 我們是坐chair lift上去的。
↑↓  沒想到山頂一堆雪還是沒有融化的。
從chair lift(只營業至16:30)走到山峰約6.5公里,且我們開始走的時候約是下午快三點了!而我第一次走這種山雪地,加上我們都沒有足夠的保暖衣物,跟我們穿著的鞋子,只是普通的跑鞋~沒辦法,我們真的是太臨時決定去走這個山的。短短的6.5公里,走到一半,之後的路都是坡行的雪地,著時讓我吃不消!所以我約在4.25公里處,決定我們還是下山好了!
半路一直玩丟雪球與做小雪人,途中還遇到有兩個人繼續攻頂~但是這兩個人裝備齊全。快到chair lift的時候,已經開始在下小雨,但是得往下走才能回到停車處,我們從下小雨走到下大雨到小雨至雨停…這樣循環兩次,光是從下面座chair lift到上面約五分鐘左右,沒想到走下去居然需要花三個小時左右。路上地面看得到kangaroo與wombat的排遺,卻不見其真身,還蠻可惜的!
走回到車子內,看看時間是八點多了,幸好當初決定提早下山,不然,我們兩個會更慘吧;兩個人直接就在車子內換起全身衣服,因為我們兩個人早就全身溼透透了,且外頭是用滂沱大雨,根本無法辨識了!
↑ 好希望能看到整片山都是雪的機會。
原本想接續探險其他小鎮的,但兩個人真的已經是精疲力竭了,當下決定,直接從這裡殺回Melbourne了!到家的時候,已經是隔天早上凌晨五點了。

@Canberra ACT

↑ 經過"Lake Ginninderra"旁邊的風力發電;但當下沒時間可以參觀。
因為前一天晚上沒洗澡到,所以一整個睡得不舒服,半夜一直被冷醒來;五六點左右天亮的時候,就想至少沖一下澡、也許幸運的話,也有可能遇到野生動物。沒想到這裡的衛浴設備還不錯呢!只是缺少了盥洗用品。
早餐在Urban Pantry @Manuka 超讚的,不愧是首都級的價格,呵。
後來我們就決定去Black Mountain準備要參觀black mountain towerAustralian National Botanic Gardens
↑↓ Black Mountain Tower
上去不到十分鐘,我們就決定直接衝下山去看National Botanic Gardens,因為停車場一個小時是AUD$1.80,導致於我們只剩一小時可以看這個巨大的花園,很值得推薦的是這個是免費入場的、小溫室也弄得很棒!
↑ 看得出來一堆蜥蜴在曬日光浴?
↑ 一堆這種蜥蜴在tasmania區域。
如果我們沒有一小時時間限制的話,我想我可以待在這個花園至少一天吧!希望將來有機會,能夠花一整天的時間在這。所以我個人還蠻推薦這個生態花園的!^^

11 November 2010

Eden NEW to Canberra ACT


↑ NSW 海岸線地圖
從Eden離開後,到達的第一個海灘城市是Merimbula,這個城市比Eden小一點點,我們只繞了市區一圈之後就離開了!第二個城市是Tathra,這裡又比上Merimbula小更多,而且市區都是爬坡,所以就更懶得下車;接下來是Bermagui,這城市跟Eden差不多大、且觀景地方也多,所以我們有下去走了約十分鐘喔!我們在Narooma這鎮解決我們的午餐,還遇到可愛的labrador~因為他超肥的!有了足夠的精神與能量,所以Glen一口氣開到Ulladulla,因為看到蔚藍的海上,有一堆人在衝浪,所以就想說下來走到海邊去瞧一瞧,沒想到居然看到海灘上一堆被浪花衝上來不少因為泡在海裡而發腫的鳥屍體,可是這些在海灘上嬉戲的人們居然也這麼不在乎那些屍體而玩得蠻盡興的?所以我們呆沒十分鐘,就走人了!
帶著不解的心情繼續往北走,途中我們還在討論,到底是要彎到Canberra去還是繼續往北走到Wollongong?然後GLEN就停在一個叫Sussex Inlet靠近St. Georges Basin這個湖的旁邊休息,沒想到他就發現一隻Pelican停在靠我們這邊噎!第一次看到Pelican的我,馬上就開門並拿著相機,就這樣很快速的衝到牠旁邊,拼命對牠拍照。
↑ 跟牠靠很近噎!
↑ 約20公分的距離。
有機會真的還是想到這個城市,真正停留一下哩!
↑ 好古典的橋噎。
可惜我們並沒有在Hampden Brige這裡多做停留,因為已經打算直接殺到Canberra去!
反而是在發現路旁有一群kangaroo才打算停下來拍,畢竟很難得會在大白天看到這麼多看似野生的kangaroo。

↑↓ 在靠近Canberra的一個地方遇到成群的kangaroo
我們拍完之後,還是繼續討論,這群kangaroo到底是野生的還是被絭養的?
這一天的傍晚,分別遇到兩隻wallaby,第一隻是站在路旁,我們遠遠就看到牠,還放慢速度後,還讓牠先跳過去~這隻真是有教養,還知道過馬路要先停在路旁看左右是不是有來車;再不遠的路上又遠遠看到另一隻wallaby,這隻是直接坐在對向車道,我們確認前後方沒有來車,所以以非常慢的速度滑行經過牠旁邊,然後Glen怕牠繼續待在對向車道的話,一定會被撞到的,所以鳴喇叭意識要牠離開,牠居然嚇到後,往我們這個方向爆衝過來,幸好Glen開得很慢跟緊急煞車,才沒釀成意外啊!
到了Canberra市區,真的跟其他城市非常不一樣,看得出來整個被規劃得有條有理,不愧是一手特地打造的首都樣,只是太多的圓環真的讓我很摸不著,光是我們找camping park的路,繞了半個小時才走對~很誇張吧!
晚上我們住的是Canberra Motor Park,一晚兩個人共AUD$29,只因我們自備帳篷跟睡袋;一晚下來只看到野兔到處躲我們,都沒看到kangaroo或者是其他動物,有點小失望,也許是因為太靠近市區的關係吧!?
雖然是說春天的季節,但是半夜一直被冷醒來,重點是所有的清洗用品都遺留在Eden那家caravan,超悶的夜晚啊。>_<

Melbourne VIC to Eden NEW

今年的十一月二日是Melbourne Cup,正好是星期二;原本我們之前一直討論說,哪一天要camping的,Glen就說,他應該可以跟公司請星期一休假,然後我們有四天可以去camping。行前,我們討論的地方有很多:Adelaide or outback or Canberra or Sydney,但是遲遲都沒有決定~只因為那週的天氣一整個很糟糕,明明已經是春天季節了,可是卻還是冷得跟什麼一樣,重點是,我們連租車都還沒訂哩。
等Glen確定他老闆可以讓他連修四天的時候,已經是週四晚上的事情,連端我們觀察該週的天氣都是下雨天,所以還一直在掙扎,這週是不是該如期出發?還是連續在家當廢人四天?到了週五晚上,Glen每隔半小時就在確認天氣狀況~看得出來,他真的很想去camping;好不容易看到原來NEW的海岸線是沒有被雲圖給覆蓋到的地方,所以當下就決定往NEW的Eden作為第一站,原因是,也許我們還有一絲絲的機會可以看到野生鯨魚
當有了這個目標之後,就開始網路上訂(租)車,沒想到原來前一天租車跟前一天訂機票是同一個道理,就是價格會比較高,所以就找了台三門的小車。由於,我們都不知道接下來的行程是哪裡~只要查到哪裡天氣好,就往哪裡去這樣,總之就是先到Eden這個地方,再做打算。
週六早上的Melbourne天氣很好,趕緊拎完所有該帶的東西就趕緊離開這裡,畢竟路程約560公里來著。
↑ 沿途中,唯一拍的一張照片。

途中,我們並沒有休息很多,因為Glen希望能在天黑前開到Eden,避免動物們出沒。
原本那天晚上是打算camping的,但在我堅持之下,我們還是入住了caravan~只因為直覺告訴我,晚上一定會下大雨。一晚Discovery holiday parks的caravan是AUD$99,真的不便宜!但是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我們並沒有事前預定。
↑ 鎮上遇到的迷你馬,超黏人的,感覺他很孤獨。>_<
caravan旁邊就是海灘,待在caravan內就可以聽到海浪拍打的聲音,從門口走出去不到一分鐘就是海灘了;雖然旁邊都沒有路燈,但是看得出來不少人在旁邊釣魚。突然我們發現在另一頭不遠的地方,有一塊小溼地,原來是退潮的時候,所留下來的;雖然看起來深度只到我的腰際左右,但是裡面不少生物在裡面哩。
↑ Glen發現很像“河豚“的魚。
↑ 發現大螃蟹。
↑ 這隻小蝦眼睛被照得一直刷眼睛,很可愛哩。
↑ 這個人在試圖尋找更多小生物。
↑ 這是"河豚"吧?! ~"~
↑ 看起來挺肥美的螃蟹。^^
這個晚上看到一堆超新鮮的海鮮,原本我們是打算說,回去caravan拿鍋碗瓢盆的來抓螃蟹們與鮮蝦們,然後當明天中午的午餐這樣,後來我們兩個在研究要怎麼料理螃蟹的時候,兩個都不知道該如何料理,然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把活生生的螃蟹們直接放在煮沸的水裡,煮到通紅就行了!但是,光是我們想像要把活生生的螃蟹直接丟進沸水這個動作的時候,我們同時間就打退堂鼓了,並回caravan研究明天的路線。
↑ caravan附的地圖。
↓↑ 早晨的海岸。
當晚,我們決定一路沿著海岸線往北邊走。^^
幸好當天我很堅持要入住caravan,因為當晚狂下大雨,我們單薄的camping材料,應該只會把我們兩個打成落湯雞吧!?
↑ 早晨的小溼地。

10 November 2010

餵食野生動物

話說,那天興匆匆地帶著上次去露營剩下兩大條剛過期一天的吐司,跟Glen跑去Flagstaff Gardens裡面,想餵那些possum;記得最靠近William Street 與 La Trobe Street的交叉口附近有一棵樹的那個possum樹洞,常常會放置一堆水果、有時候走過去都可以聞到腐臭味,甚至還可以看到水果上的小標籤還貼在上面。
雖然我們走到那裡的時候,約是晚上八點多,但daylight saving的關係,天空還是蠻亮的,Glen當時一直想要找尋關於windows phone 7的資訊,所以我就一個人先跑去別棵樹找看看有沒有possum是醒來的。看到其中一棵樹上有possum的影子,我就很隨性的把吐司放幾個在樹下,就想說到上次那棵很多possum住的那棵樹,在這棵樹與那棵樹的路程我被兩位警察叫住了,這一對男女說自己是來自於"Victorian Government"的一個野生保護動物的一個組織,說他們剛剛看到我丟了一些吐司在一棵樹下,試圖是要留給possum吃的,然後遞給我一張有關於Victoria 野生動物保護的小卡片。
跟著那兩個警察的還有一位老先生~正是天天來餵食possum水果的,他們三個人(老人跟兩個警察)都有自己對於“餵食possum"的看法,甚至那位女警察更是口出驚人的說:『她已經有照顧野生possum十五年的經驗,而且她常常在melbourne市區公園內撿了很多possum的屍體,有些死因是因為吃了太多吐司。』聽完這句話,我內心真的覺得很好笑,當然也知道她這句話是特地講出來給我聽的!但是,從頭到尾過程約三十分鐘,我都沒有回應。因為,我很明確的知道我餵食的行為是很大的錯誤,即使我內心有再多了理由跟疑問,但真的不適合在那個夜晚說出。
結束那位老人跟兩位警察的談話,至少已經是三十分鐘以後的事情,兩個警察離去之後,那個老人便跟我跟Glen訴說,他覺得那個女警察的回應真的是很bull shit!然後滔滔不絕地向我們說,他買的那些水果是想說給在居住在park裡的possum有足夠的食物,畢竟他們在這個公園,範圍實在有限,而且那些水果並不便宜!且他也不是第一次被警察口頭警告了。還跟我們說,他常常看到possum在半夜沒有太多人經過公園的時候,都碼會爬到垃圾桶內去撿人類的零食,所以他想到的方法是,把一些食物直接丟到垃圾桶內,反正possum半夜也會去那裡找食物,所以既免除有餵食野生動物的嫌疑,也可以間接幫助牠們。
好不容易結束了跟老人的對話,Glen看見我準備把手上那兩包吐司條丟入垃圾桶的時候,還特地阻止我一下,把裝吐司條的塑膠袋跟吐司分開丟不同的垃圾桶~因為怕possum傻傻地把塑膠袋也一起吃下去。

從公園走到coles的路上我們倆個一直討論possum的問題:
1. 幹嘛不把我手上那張小卡片印製的錢與及那兩個警察的夜間巡邏費用在各各公園設置“禁止餵食“與解釋為什麼?
2. 如果洲政府真的要保護possum,幹嘛不把公園內,所有的垃圾桶都加上蓋子~防止他們夜半去垃圾桶翻東西;若翻出是口香糖or巧克力or有危險廢棄物……等,那豈不是本末倒置?
3. 還有真的很多澳洲本土人自己都會餵食那些在公園或者是national park的野生動物,甚至還有遇過本地老師帶著學生去公園餵食的。

一時興起而任意餵食野生動物,造成的後果是:
1. 造成環境污染,丟食物進水池,會造成池水的優氧化
2. 習慣性的餵食野生動物,會讓野生動物的習性改變,不再自己獵食原生物、誤以為人類會一直給牠們食物;甚至因為供應食物穩定,也會讓牠們增加繁殖能力。

原來possum跟meerkat一樣會有地盤觀念,因為那兩位警察說,他們之前有試圖把possum過剩的原生公園移到另一個possum比較少的公園,而通常那個被強迫搬家的possum會被攻擊致死。

結論就是,野生動物真的不能任意餵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