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November 2010

餵食野生動物

話說,那天興匆匆地帶著上次去露營剩下兩大條剛過期一天的吐司,跟Glen跑去Flagstaff Gardens裡面,想餵那些possum;記得最靠近William Street 與 La Trobe Street的交叉口附近有一棵樹的那個possum樹洞,常常會放置一堆水果、有時候走過去都可以聞到腐臭味,甚至還可以看到水果上的小標籤還貼在上面。
雖然我們走到那裡的時候,約是晚上八點多,但daylight saving的關係,天空還是蠻亮的,Glen當時一直想要找尋關於windows phone 7的資訊,所以我就一個人先跑去別棵樹找看看有沒有possum是醒來的。看到其中一棵樹上有possum的影子,我就很隨性的把吐司放幾個在樹下,就想說到上次那棵很多possum住的那棵樹,在這棵樹與那棵樹的路程我被兩位警察叫住了,這一對男女說自己是來自於"Victorian Government"的一個野生保護動物的一個組織,說他們剛剛看到我丟了一些吐司在一棵樹下,試圖是要留給possum吃的,然後遞給我一張有關於Victoria 野生動物保護的小卡片。
跟著那兩個警察的還有一位老先生~正是天天來餵食possum水果的,他們三個人(老人跟兩個警察)都有自己對於“餵食possum"的看法,甚至那位女警察更是口出驚人的說:『她已經有照顧野生possum十五年的經驗,而且她常常在melbourne市區公園內撿了很多possum的屍體,有些死因是因為吃了太多吐司。』聽完這句話,我內心真的覺得很好笑,當然也知道她這句話是特地講出來給我聽的!但是,從頭到尾過程約三十分鐘,我都沒有回應。因為,我很明確的知道我餵食的行為是很大的錯誤,即使我內心有再多了理由跟疑問,但真的不適合在那個夜晚說出。
結束那位老人跟兩位警察的談話,至少已經是三十分鐘以後的事情,兩個警察離去之後,那個老人便跟我跟Glen訴說,他覺得那個女警察的回應真的是很bull shit!然後滔滔不絕地向我們說,他買的那些水果是想說給在居住在park裡的possum有足夠的食物,畢竟他們在這個公園,範圍實在有限,而且那些水果並不便宜!且他也不是第一次被警察口頭警告了。還跟我們說,他常常看到possum在半夜沒有太多人經過公園的時候,都碼會爬到垃圾桶內去撿人類的零食,所以他想到的方法是,把一些食物直接丟到垃圾桶內,反正possum半夜也會去那裡找食物,所以既免除有餵食野生動物的嫌疑,也可以間接幫助牠們。
好不容易結束了跟老人的對話,Glen看見我準備把手上那兩包吐司條丟入垃圾桶的時候,還特地阻止我一下,把裝吐司條的塑膠袋跟吐司分開丟不同的垃圾桶~因為怕possum傻傻地把塑膠袋也一起吃下去。

從公園走到coles的路上我們倆個一直討論possum的問題:
1. 幹嘛不把我手上那張小卡片印製的錢與及那兩個警察的夜間巡邏費用在各各公園設置“禁止餵食“與解釋為什麼?
2. 如果洲政府真的要保護possum,幹嘛不把公園內,所有的垃圾桶都加上蓋子~防止他們夜半去垃圾桶翻東西;若翻出是口香糖or巧克力or有危險廢棄物……等,那豈不是本末倒置?
3. 還有真的很多澳洲本土人自己都會餵食那些在公園或者是national park的野生動物,甚至還有遇過本地老師帶著學生去公園餵食的。

一時興起而任意餵食野生動物,造成的後果是:
1. 造成環境污染,丟食物進水池,會造成池水的優氧化
2. 習慣性的餵食野生動物,會讓野生動物的習性改變,不再自己獵食原生物、誤以為人類會一直給牠們食物;甚至因為供應食物穩定,也會讓牠們增加繁殖能力。

原來possum跟meerkat一樣會有地盤觀念,因為那兩位警察說,他們之前有試圖把possum過剩的原生公園移到另一個possum比較少的公園,而通常那個被強迫搬家的possum會被攻擊致死。

結論就是,野生動物真的不能任意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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