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April 2012

Bridging A 換 B

因為我的牙齒等不了到六月TaMaLing婚禮結束後,再回臺灣拔牙了,所以決定去移民局換Bridging B回臺灣。
我們是四月12日一大早去Melbourne移民局換簽證的,當場填1006表格(基本上可以在家下載、列印),必須每個字都要英文字母大寫,然後寫理由、跟大概時間出境跟入境,然後再交給reception,才能拿號碼牌。
其實那天還蠻快就輪到我們的,約不到15分鐘吧?!
像表格內有些問題是"VISA label number"、"Class of visa currently held or last held"......等等,基本上是不用填的~因為根本沒有這種東西~~噗。
再來就是繳貴松松的AUD$125,可以使用現金、支票、信用卡跟savings,就給了一張A4的收據,如下圖:
好貴的收據
然後,Glen也幫我問了一些問題:
Q:遞件約一年了,那些良民證、體檢都過期了,需要再來一次嗎?
A:這個要看移民官到時候跟你們聯絡就知道了。

Q:這樣出去會影響到審件速度嗎?
A:在出境的這段時間,案件仍會持續排隊,但是接到移民官的訊息,必須要在28天內入境。

Q:結婚會加速審件速度?
A:並不會!

然後,就給張VISA label,當日就立即轉成type b外,還有三個月的無限次數進出澳洲。
有這張就可以三個月無限進出了!
大概過程約十分鐘吧,所以這次花了約三十分鐘搞定轉簽證,也許是因為我們還蠻早去的,所以人不多吧?!

4 comments:

  1. 結婚會不會加快visa審核速度我不知道,但是移民局的人講話不可信賴這點是確定的。當初就是不知哪個傢伙跟我家阿賽說partner visa和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一模一樣,暗錢差將近一千塊妳跟我說一樣,對啦轉成partner visa時要準備的資料是一毛一樣啦!喵的害我多花很多錢還要多準備一次資料,最好不要叫我再做一次criminal record check,老娘真的會翻臉!(講是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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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aMaLing說翻臉就翻臉的啊,還不是要乖乖在28天內補繳,唉。感覺好辛苦、也好心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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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真的...叫我補繳也是要補啊,簽證事大情緒事小,唉,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捏。不過照理說我入境還不到六個月,應該是不至於要補繳,就看審核的速度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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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應該不至於,希望一切順利啊,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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