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February 2017

二月二十三日——臺北

礙於 228 連價,要趁明天下臺中之前,寄回澳州一箱——這個想法是這次回臺灣第一件想做的事情;早上就想說去吃個早餐、順便去郵局買海運箱子、再回旅館等包裹。
早餐。
這次早餐終於是冰奶茶了~感動。
先去郵局買了一個大紙箱,回到旅館的時候,東西真的已經到了~真的不愧是 PChome 24h購物啊!讓我省下好多時間啊。
接下來幾乎整個中午都在忙打包,能夠想像週五的下午、接下來又是長週末,覺得應該要在四點前把物品寄出,不想擠在四、五點左右那種忙碌時光。
好不容易裝箱好後、也寫好商業發票,想說去 7-11 印文件——習慣把整箱的東西都好好的列出來⋯⋯;結果到光華商場附近的一家 7-11 準備要使用 ibon 列印的時候,發現前面一位中年先生正在選擇他的火車票⋯⋯。是說,其實我大概在 20 分鐘左右走進來的時候,就看到他在那裡使用,所以就先去旁邊的休息區等他,沒想到都已經列完箱子內容物的時候,他還在選擇他的火車票⋯⋯。 想說他應該很快就好了吧?!沒想到等了快十五分鐘後,他還沒有決定他的火車票,所以我就想說去別家好了,臺北市到處都是小七啊!然後就跑到其他家小七印好後,經過原本這家小七,沒想到他還在使用~真的是太厲害了!是說,幸好沒等他?! lol
唯一的好事大概就是在回旅館的途中我抓到了: Farfetch'd ( aka カモネギ)!

回到旅館後,就抱著箱子往郵局去,沒想到因為來一客泡麵、肉燥罐跟香魚片這三個被打槍;郵局人員是說:『澳洲不會接受任何肉類食品進入。』
然後我就很奧客的回說:『之前都有寄、而且都有收到;記得是只要是包裝好的、然後有報關的基本上都可以噎⋯⋯。』
郵局人員:『那是妳幸運沒有沒查到,不然退貨也是我們要處理⋯⋯;妳就把這三樣拿起來就好了啊!』
接著我又當了一次奧客:『如果被沒收,那我自己會負責,拜託啦~~』
郵局人員:『如果被退,是會被退回臺灣,是我們要處理,妳就把東西拿起來就讓妳寄啦!』
我就回說:『好,我知道了。』
奧客到此結束。
雖然我知道不太可能會再退回來、頂多也只是把東西拿出來銷毀罷了、也不可能整箱退回來啊~雖然還沒有這樣的經驗、也不想有這樣的經驗啦!但聽了、看了也不少,既然你不讓我寄,那也只能這樣,畢竟趕時間的人是我、扛來扛去的也是我,只想快點解決這一箱。
就在郵局那裡打開郵箱、把東西拿出來、再封箱,再重號碼牌;然後跟新櫃檯解釋剛剛的情況,也告知肉類以拿出來,才順利寄出。
這樣折騰下來,覺得原本很悶熱的天氣,感到更悶熱,當了這樣的奧客真心覺得很尷尬、也很丟臉,但至少沒有再繼續爐下去?(自我安慰)

聽著麻雀聲。
晚上約了旺旺,吃了好吃的香連鐵板料理——但是忘了拍照,噗。之後也逛了寧夏夜市,也算是解了白天的一些些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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